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华文联复〔2017〕1号)B类
阮梅委员:
收到您《关于增加投入促进我县文艺繁荣发展的提案》后,我会高度重视、认真研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将协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
年初,我会在县委议宣工作会议上递交过该问题,随后将各协会的现实情况分别以书面的形式和上级部门开展汇报与对接,通过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认真调研,现已确定将我会所属的7大协会的日常运转经费纳入财政统筹,由我会按照各协会完成政府工作的任务量来进行合理分配。
2、关于加大协会社团服务阵地建设的问题
自接到提案后,我会先后与县文广新旅局和老干局进行沟通,由于上述单位的确没有闲置地方,所以不能随愿。不过,现有的文化活动中心与老干局的部分教室,可以无偿提供给广大文艺工作者作为活动场所和开展文艺培训。
3、关于建立文艺创作基地的问题
在县级设立文艺创作基地是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您提及的胜峰林场原办公楼,地处环境优美、山秀水清的胜峰林场,经过我会多次考察,实属文艺创作的好去处。去年,我会与县作协向有关部门极力争取,但由于领导换届,暂时搁置。今年,我会将与县作协再次向县委县政府谏言,采取政府投入与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经费的扶持相结合,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与修缮,力争早日建成使用。
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文艺事业的发展。
华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5月25日
注: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白辉宇 13337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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