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7-1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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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华食药工质办复提字[2017]4号A类

 

郭永峰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的提案》(第12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开展专题研究部署,现就整治落实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关于“严把猪肉检验检疫关,严肃处理销售母猪肉的无良商户”的建议

今年我局对辖区的农贸市场和马路市场的监管已责任到人,并签订了责任状,严把猪肉入场(市)关,督促经营单位和经营户做好猪肉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建立台账制度,未经检疫的猪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私屠滥宰及病害肉、注水肉、问题肉上市供应。我局联合畜牧肉食大队和公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全县私屠滥宰窝点进行全面排查,依法取缔,特别是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不留死角。

二、关于“整顿学校小卖部和周边副食商家”的建议

今年3月份,县食安委就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发文《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级学校及相关监管单位签订了责任状。春季我局联合教育局、卫计局及城管大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对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的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点、小熟食店、小作坊进行经常性拉网式检查。查处有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行为以及责令整改的落实情况复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加强小餐饮店主卫生宣传教育”的建议

加强小餐饮店经营业主食品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我局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或者通过健康讲座、广场咨询、科普宣传下乡等形式宣传有关餐饮食品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让普通老百姓知晓餐饮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无证照餐饮、露天加工制作食品及露天设置就餐场所行为,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餐饮安全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餐饮安全相关知识培训,重点突出餐饮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知识的培训,帮助和迫使小餐饮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增强餐饮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让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食品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切实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从“整治”、“培训”、“发证”三个环节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并拒不整改的小作坊小餐饮店以和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经营主体将不下发许可证。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管理,注重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注重宣传动员,推进社会共治,更好地促进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同关心、齐心办”。

特此回复

承办责任人:曹华斌 4215352 承办人:李志军422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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