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华教体函〔2017〕5号A类
罗先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改革评价考核体系的建议。近几年来,教体局坚持深入推进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制定了《华容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华教发〔2015〕2号)和《华容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细则》等相关制度,不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将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为方向性评价、效益性评价、特色性评价三个部分,注重过程性评价,促进了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不断完善。
2.关于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建议。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试行)》(华教体发〔2017〕3号),在作息时间、课程计划、家庭作业、教辅资料、考试考查和加班补课等六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就学生作息时间要求“上午到校时间,原则上乡镇小学生不得早于8:30,初中生不得早于8:00;城区小学生不得早于8:00,初中生不得早于7:30”;就学生书面家庭作业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就学生考试考查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全校性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加评语’呈现,不得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同时,文件还要求全县各学校严格落实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阳光体育运动1小时、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确保学生在校的休息和运动时间。
3.关于加强督查和检查的建议。教体局成立了在职教师家教家养、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日午休时间、下午放学后和双休日时间对全县各学校进行不定期巡查(含民办学校)。同时,将全面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方向性评价内容,制定检查细则,设立了举报电话,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而且对相关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按“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责任。
感谢你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15日
承办责任人:刘奉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蔡志刚 1397406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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