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戚应龙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对加强我县广场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为切实加大广场管理,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建立了责任机制。我们以经济承包和劳务派遣形式,聘请保洁人员12名,并依据管理职能,制定了城区休闲广场管理规定,明确了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同时,将广场秩序及设施管理纳入市政管理“打桩定位”的考核范畴,严格奖罚兑现,强化责任落实。
二、改善了环境设施。我们先后投入80余万元,对各大广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更换了广场破损的地面砖、路沿石、大理石球及公益宣传牌,清洗了喷泉池,疏通了排水沟,翻新了厕所,亮化了人民广场、清水广场及沱江广场。另有部分破损的健身设施,已登记造册,拟在后段组织资金进行维修和更新。
三、加大了管理力度。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广场清扫及设施管护情况,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检修破损设施。同时,加强昼夜巡查,坚决制止广场及周边的违规活动。年初以来,共取缔广场及周边的违规摊点231个,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拘留故意损坏公用设施人员1名。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城市管理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市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管理和违规查处力度,进一步创建广场良好的市政卫生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单位: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422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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