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全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关地区禁止燃放鞭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禁鞭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对您的提案认真进行了研究,认为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对加强我县禁鞭工作很有推进作用。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违规现象,确实还客观存在。今年来,为切实扭转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现象,我们做了积极努力,禁鞭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年初,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城区禁鞭工作。一是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从公安、工商、安监、民政、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及城关镇专门抽调28人,组建了禁鞭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各部门的相关职能,协调处理城区禁鞭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制定并出台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城区禁鞭现状,出台了《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通告》及《华容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工作实施方案》,重新划定了禁放区域,明确了禁鞭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三是及时通报禁鞭工作情况。县禁鞭综合执法大队每月将禁鞭查处情况汇总后,报县创建指挥部和县政府督查室,由创建指挥部或县政府督查室以文件形式,通报各单位禁鞭工作情况。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禁鞭工作需要社会的参与支持,因而,我们将发动群众、营造氛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集中学习通告。2月15日,县创建指挥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县直各单位在当天下午16:00统一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禁鞭通告》,签订禁鞭责任状。县创建指挥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通报批评了组织不力的单位。二是印发张贴通告。截止目前,已对城区大街小巷、机关院落、居民小区发放、张贴《禁鞭通告》8万余份。三是定期巡回宣传。今年以来,我们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及二月初二(土地神生日)等敏感时段,突出重点区域,组织4—10台广告车辆在城区巡回宣传65天,进一步强化了市民的禁鞭意识。四是设置警示标语。在禁放区内的重点部位设立警示牌12块,标明了禁鞭区域及时限。并利用农商行、城市广场、部门单位、街道门店及住宅小区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三、狠抓排查处罚,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建立禁鞭排查网络。将部门单位、相关乡镇、村场(社区)禁鞭工作人员和禁放区内所有婚庆礼仪、殡葬服务及鲜花经营门店的相关信息登记造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各区域的违规动向。二是积极开展排查处罚。所有禁鞭执法人员分城东、城中、城西三大区域,昼夜开展地毯式排查。同时,狠抓节假日禁鞭。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禁鞭打非专项行动5次,有效制止违规燃放行为328起,处罚违规燃放对象8人,实施罚款2400元。三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守,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实行举报有奖,对举报及时,信息提供准确的热心市民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市民群众参与禁鞭工作。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城区禁鞭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及市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禁鞭宣传和违规查处力度,促进县城良好秩序的形成。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单位: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422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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