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华人社字〔2018〕3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华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
答 复
陈克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综合利用合作医疗返补资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将个人缴费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包括:
1、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和体检的费用;
3、在协议管理药品经营单位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4、需个人缴交的大病医疗互助费等费用;
5、其他符合国家、省、市、县规定的费用。
账户资金不能提取现金,不能冲抵参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或转作他用。但考虑到一些个别特殊情况,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是可以提取现金的:
第一种、参保人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将他医保卡里面的钱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来,如果继承人参加了医保,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继承人的医保卡里;
第二种、参保人出境,则必须凭借出境证明等资料提取账户里的钱。其它方式的医保卡套现、提现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10日
承办负责人:唐跃龙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志勇 0730-413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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