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回复
华国土复字8号B类
黎凤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桃花山岩石开采、加工企业的建议》已收悉,您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回应石材加工企业的关切、解决目前石材加工行业停滞的现状。现答复如下:
2015年8月,我县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了一次对全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目的是消除安全、环境隐患,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矿石生产经营行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整治方案经县委第十一届第八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各矿石企业下发了停工整改意见书,告知了整治的目的和整改的相关要求。
截止去年八月底,全县矿石开采企业已经成功完成整治,经矿山开采企业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依法依规给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颁发了相关证照。
但加工企业的整治,近两年了,迟迟没有进展,其原因主要是开采企业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对此,我们需要说明的是:
一、政府维护企业发展壮大的初衷不会改变。整治的目的不是要将优秀的、有实力的、遵规守法的企业拒之门外,而是鼓励、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企业的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桃花山是省级规划的森林公园,区内加工企业有七家,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已不适宜继续在原址上生产加工。
三、企业不能无限期停产,我们的建议是:整合下山。建议七家加工企业整合后在桃花山下符合条件的地方重新建厂,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不得污染周边环境,手续要办齐全,污染处理设施、安全措施等要全部到位。届时,我们也会全力做好企业转迁建厂的服务工作,通力协调,让加工企业重新落地生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愉快!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5日
承办负责人:刘 峡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曾学军 0730—42170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