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回复
华建复〔2017〕10号(B类)
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段亚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鼎山垃圾场污染问题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对加强我县环卫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提出了较好的解决办法。
针对鼎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未按省环评要求配置、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渗滤液积压等问题,我们将以原业主单位(县城建投)的名义向省环保厅出具专题报告,请求调整渗滤液处理的工艺流程,明确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的方案和设备增容的地点,拟增容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并增加一套100吨/日处理设备,将现有设备增容至省住建厅要求的前期200吨/天的要求。同时,县垃圾处理监督管理办公室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监管垃圾处理企业运营行为,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科学管理,24小时监控华容首创排出的渗滤液,坚持做到达标即排,不达标进行二次处理。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但离广大市民群众的期望仍然还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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