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6-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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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回复

华民复2017〕5 号(B)类

 

何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设立田家湖生态新区田家湖社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3年5月,县委、县政府成立田家湖生态新区,原护城乡田家湖渔场、城南村、普圣堂村、白鼎村、原马鞍村等四个村一个场划归田家湖生态新区管理。2015年9月-2016年6月30日,全省启动新一轮的合乡并村工作,在这次的并村改革过程中,田家湖渔场和城南村合并设立新村命名为田家湖村。

田家湖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张主任在2016年下半年,就新成立的田家湖村村改居一事专程来我咨询过,但是由于全省并村工作启动后,省里统一规定全省暂停村改居工作,直到2017年6月30日,即全省各县市区完成第十次村委会和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后村改居工作才会解冻。因此,田家湖新村的村改居工作也就被搁置下来。随着县城西扩南移,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田家湖村村改居工作势在必行。

村改居的工作是我国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下加快小城市建设、加速近郊农村向城市融合的重要手段。由于涉及到城乡体制转换、集体资产改制的重要问题,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推进的难度很大。因此需要田家湖生态新区党工委和田家湖村支村“两委”,积极主动就“村改居”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把握“村改居”过程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如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村级债务由谁负责,以及“村改居”后惠民政策对村民的影响,村民的就业问题等,要在实施“村改居”的过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依法有序稳步推进。我局作为“村改居”的业务主管部门,将对田家湖村的“村改居”工作积极加强业务指导。

附:

一、“村改居”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村改居的村民委员会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二是这些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被征收完毕或未征收完毕,但人均耕地已无法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三是全部或者至少2/3以上的村民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二、村改居的实施步骤

1、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改居”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必须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推进“村改居”重要性与迫切性。村“两委”成员应当首先成为执行政策的明白人,落实政策的带头人,村“两委”首先召开会议,研究“村改居”的相关政策,吃透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改居”实施方案。

2、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召集党员村民代表召开会议,由村“两委”干部向党员村民代表传达“村改居”的意义和“村改居”之后的社会福利待遇,为进一步推进“村改居”工作奠定基础。

3、入户征求意见。由党员村民代表分组入户到村民家中征求意见,同时采用发放宣传提纲的形式,把改革的目的、意义、实施原则、方法步骤和政策法规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把改革带来的实惠和好处给群众讲明白、讲透彻,使“村改居”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村改居”工作获得广大村民的支持和拥护。

4、政府审批。撤村设居方案经村民讨论同意后,具报告到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形成撤销村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5、撤村设居。县政府批准后,撤销原村党组织、村委会,按原管辖范围,设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原村“两委”成员过渡为社区“两委”成员,原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过渡为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时,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原村党组织、村委会公章上交乡镇统一封存,依法启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公章。召开成立大会,宣告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立。

6、落实政策。各村要按照的有关规定,自县政府批复之日起,落实村干部及村民转为居民后的有关政策。

7、建章立制。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社区居民会议、议事协商会议、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有序推进社区居委会各项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村改居”社区向城市社区工作方式的转变。理顺“村改居”后居民户口、居民住房、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变更,规范社区居委会的职数设置和生活补贴、办公经费发放管理。原村委会办公服务用房转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

8、做好总结。“村改居”工作结束后,村要及时进行总结,对“村改居”有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乡镇 “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提高。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华容县民政局  

2017年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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