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回复
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回复
华水建复〔2017〕16号[A]类
蔡勋国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七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将三封寺镇自来水厂纳入县自来水公司统一营运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三封寺镇自来水厂供水工程供水水源为长江水,供水规模为2600m3/d,该工程于2015年5月开工,当年11月完工通水。
二、管理现状。根据县人民政府2014年4月1日颁布的《华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华政发[2014]12号)中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水管站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前,该水厂的管理单位为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三、有关建议。一方面,我局将会同三封寺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水厂运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争取下调原水价格,降低水厂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建议三封寺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水厂抓好日常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杜绝私搭乱接现象,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此复。
华容县水利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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