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第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回复(华水复建字〔2016〕1号(B类))
金登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塔市驿芝湖机埠排渍费纳入县统筹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芝湖机埠现状装机容量为2×130W,担负着史家垸的排渍任务,渍水通过机埠排入长江,属外排机埠。现在全县外排机埠除石山矶、花兰窖排区由水利局直管外,其余均由各乡镇负责运行管理。其排涝电费由财政从水利转移支付经费中列支集中支付,维修养护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各受益单位负担。您反映的芝湖机埠属于外排机埠,现由塔市驿居委会负责运行管理,建议将机埠现状向东山镇人民政府反映核定,由东山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将芝湖电排的排涝电费纳入水利转移支付经费集中支付,维护养护经费由受益单位自行负责。
此复。
华容县水利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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