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6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5-12-08 15:45
浏览量:1 | | | |

谢必汉代表、李顺刚代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从2007年起对村场开始实行经费保障。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工作,并制订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出台《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华办〔2014〕16号)文件进行了规范,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主管、财政局协助、各乡镇具体负责,确保经费和村干部工资及时到位。2011年以前是按4万元/村预算,2012年起按5万元/村预算,2014年起按县定每村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预算标准完全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当前,不仅是村级运转困难,县级同样运转艰难。村级运转困难,主要原因在于村级收入来源不足。

根据《湖南省进一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试点方案》,我县为该方案试点县之一,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相信会促进我县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减轻村场的压力。

今后,随着县级财力状况好转,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将会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的扶持,以确保村场运转稳定

    

 

华容县财政局

二O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