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华政办字[2018]1号A类 同意公开
许望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华容县三封寺镇莲花堰村采石场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到的问题是:1、生产中采取降尘措施,做到粉尘零排放;2、对采石厂排出的水流采取沉淀、过滤措施,使水质达到农田灌溉和养殖用水标准;3、对采石后的山体陡坡采取降坡度和防护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2018年4月11日,我县环保局监察人员白玉、谢晖对该采石场进行了调查:该采石场全称为华容县柞树采石厂,经营者为沈正光,经营建筑用花岗岩露天开采,采矿许可有效期限为2016年4月21日-2018年12月30日,环保相关手续齐全(华环评[2016]028号,华环验[2017]31号),经过调查了解:
1.该采石厂采取的降尘措施为:碎石生产线采取安装水管在各个机械设备源头进行喷淋降尘,厂区和运输道路已采用洒水车进行全天候洒水降尘,晚上10点后车辆不准进出厂区,在环保设施验收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调查中发现该采石厂碎石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我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该采石厂已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没有外排现象,也不允许其外排,雨水和山泉水经雨水沟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外排,对环境没有很大影响;
3.降坡度和防护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方面的问题,我县安监局已责令其进行整改。
今后,我县将加强对该采石厂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感谢你对华容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丰志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白 玉 1387409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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