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华容督查室   2018-06-1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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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字[2018]4号A类 同意公开

陈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防汛抗灾劳力的组织与固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财政局、水利局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您提出的情况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结合4月11日、5月15日两次座谈情况,答复如下:

一、防汛经费保障机制问题

华容县防汛抗灾经费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华容县2017年防汛劳力调配县、乡、村、组四级共消耗资金约3500多万元,且标准不一。防守任务重、由专业队伍防守的村场防汛开支多达8万余元,防守任务相对较轻、由群众摸砣轮流防守的村场防汛开支不到2000元。如注滋口镇隆西村辖耕地面积6600多亩,人口6700余人,防守2470米一线大堤,该村共调配专业防汛队伍劳力114人27天,折合调配工日448个,按每个工日160元的标准,防汛劳力工资、生活补助支出达82470元。操军镇中咀村辖12个村民小组,防守1306米一线防洪大堤,该村以组为单位采取“按亩当差、摸砣轮流转”的形式调配劳力组织防汛,由于防汛时间历时不长,且由村民轮流防汛,防汛劳力调配开支仅有1400余元。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类似于操军镇中咀村的毕竟是少数,大部份村场调配防汛劳力开支均为3~4万元。对财力并不宽裕的乡镇和村场来讲,确实难堪重负。为弥补乡镇财力的不足,县财政也在想方设法解决实际问题,县财政防汛应急贷款9000万元,专项用于防汛工作,但是用于村场防汛方面的资金特别有限,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场防汛资金短缺的问题。

省、市防汛抗灾经费方面。一直以来,省、市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防汛抗灾工作。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文件中明确对于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城市防洪设施建设、防汛应急度汛等方面。“县级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确定。”

2017年岳阳市出台了《岳阳市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明确了市、县财政在城市堤防管理、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市财政每年在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专项预算中安排了一定资金用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2015-2018年,市本级在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城市防洪、应急度汛等资金14938万元。其中2015年安排2600万元、2016年安排3146万元、2017年安排4905万元、2018年安排4287万元。重点保障了城区范围内防汛救灾工作,支持县市区重灾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资金严格按照水利建设资金使用办法使用。

二、防汛抗洪资金纳入一事一议范围问题

2009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发下了《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此后财政部在2009年、2011年、2013年分别下达了《关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修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文件,文件明确了奖补范围和奖补原则。因多方面原因,未将防汛抗灾纳入“一事一议”奖补范围。

三、拟采取的措施

1、积极向省市反映。由于村级防汛抗灾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县级财力无法保障,财政、水利部门继续向省、市提出请求,将乡、村两级防汛抗灾经费纳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确保安全渡汛。6月中旬,在省财政厅对我县“三保”调研会上,财政局已提出全县191个村级防讯单位防汛抗灾支出1200万元的需求。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系中央层面政策,地方无权调整。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力求从政策上寻求更好更妥善的办法加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史立新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谢朝华 1348776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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