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 |||||||||||||||
|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 | |||||||||||||||
对要求开设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营者获得营业执照,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商务粮食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公安部门负责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履行治安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有关环保许可和监管。其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宏观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