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商务粮食局
成品油经营企业事项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华容县域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含加油点)。

2、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1)监督检查内容

①、对被检查人成品油相关资质、证照手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对被检查人成品油购销情况、供油协议进行监督检查;

③、对被检查人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④、对被检查人油品提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对加油站成品油灌装零售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指标

①、日常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家成品油经营企业。

②、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面不少于10%。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3、监督检查方式

(1)针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2)针对隐患大的成品油灌装零售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3)根据公众投诉、举报,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4、监督检查程序

(1)根据上级部署、群众举报、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成品油企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局指定相关执法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人履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情况逐项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4)发现被检查人存在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1)发现被检查人有成品油管理违法情形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油品、加油机具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3)会同有关部门对成品油经营领域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4)发现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