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获得旅游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⑴.旅游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⑵.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财政部、国家文广新旅游局旅游发展基 金 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09〕47号)。
⑶.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专款专用,使用绩效如何。
3、监督检查方式
每年审核一次。
4、监督检查措施
要求资金补助的单位填报资金使用统计表和项目材料,并提供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报告,必要时到项目实地开展检查。
5、监督检查程序
⑴.书面通知获得旅游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⑵.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旅游项目资金使用表》、《景区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表》;
⑶.旅游项目单位自收到《旅游项目资金使用表》、《景区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表》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查工作;
⑷.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
⑸.将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
6、监督检查处理
经检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责令整改,并可依法收回补助资金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