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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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按新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完善水功能区划,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调度方案或应急调度预案报政府审批。推进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业节水工作,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论证审批,开展监督性监测,实行入河排污口登记制度;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开展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完成本县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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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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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在批准或核准取用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再生水、公共供水等水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项目必须依法取得了水资源论证批准文件;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工业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论证报告。出台推进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格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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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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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工业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论证报告。推进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工业节水工作,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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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
年度内下文明确水资源费使用计划,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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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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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工业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论证报告。批准或核准取用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再生水、公共供水等水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项目必须依法取得了水资源论证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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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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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源地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地保护“四禁示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发生水污染事件未及时报告、处理。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论证审批,开展监督性监测,实行入河排污口登记制度;提供每年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或资料,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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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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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或核准取用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再生水、公共供水等水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时,项目必须依法取得了水资源论证批准文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工业区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时,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论证报告;推进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大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和服务行业节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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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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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农业生产工程节水、生物节水和农艺节水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节水型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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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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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水资源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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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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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业企业用水户用水量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完成用水量统计上报工作,与水利部门统一出口用水量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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