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互联网网络安全审核事项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各接入互联网的网站和信息服务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内容。全县各接入互联网的网站和信息服务单位是否存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的9种违法信息,并及时进行巡查处置。

 3、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日常工作发现、不定期抽查、信息系统工具检测等方式相结合进行。

    4、监督检查措施

    (1)监督检查。由专管民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内各网站进行巡查;

  (2)做好记录。及时发现本县各网站违法信息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志、截屏等记录;

  (3)通报整改。检查人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通报至网站联络员进行整改;

  (4)复查整改情况。检查人员及时对前期要求网站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做好复查记录。

    5、监督检查程序

  ⑴、落实一名专管民警负责,并确定各网站至少一名联络员;

  ⑵、定期对各接入互联网的网站和信息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法信息,并及时通报未处置的违法信息,督促网站及时处置;

  ⑶、适时对网站处置情况进行复查。

    6、监督检查处理

监督人员通过复查后发现被要求整改网站仍存在问题,根据违法违规严重程度对存在问题网站依法进行当场或者受(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