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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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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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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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法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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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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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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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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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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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的许可以及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企业、水路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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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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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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