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户籍管理 |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4、国家民委《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 5、国家民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 6、国家侨办《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 |||||||||
张某,原户口登记地湖南省华容县,1985年出国后被注销户口。2013年5月,向华容县侨办申请办理华侨回国定居手续。申请时,张某需提交华容县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拟定居地房产证明等材料。华容县侨办受理后,需经华容县公安局对张某的身份是否符合落户条件等进行审核,同时上报至岳阳市公安局,同意后报岳阳市侨办批准同意,发放《华侨回国定居证》。张某持定居证到华容县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申领居民身份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