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司法局
部门职责
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组织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法律六进”活动,参与协调指导法治文化建设。
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组织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协调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和阶段性评估考核。
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