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司法局
部门职责
监督、检查、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监督检查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工作。
协助组织实施公证员执业许可制度。
监督做好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开展公证涉外业务核查工作。
开展涉外公证水印纸管理工作。
统计、上报公证工作和业务数据,报送公证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负责公证执业责任保险的收缴、索赔及前期调查工作。
协助省市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