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教育体育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教育体育局

承担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公安局

负责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工作,协助社区及相关人员对现有危害社会人员的帮教管控;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及时打击查处危害校园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推进警校联系机制建设等。

            卫生和计生局

承担校园及周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职责。

             司法局

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培训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积极指导、排查、调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文广新旅游局

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引导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住建局

依法取缔和拆除校园门外侧50米内违章建筑和流动摊点,严禁占道经营、随意张贴、悬挂各类广告牌,着力对校园周边脏、乱、差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依法规范校园及周边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的监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会同交警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学生用车安全治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
   
针对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不法分子校园行凶事件,教育体育局召集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综治办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教育体育局认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公安部门开展对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稳控工作,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校园安保力量;根据事件的处置,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