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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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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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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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工作,协助社区及相关人员对现有危害社会人员的帮教管控;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及时打击查处危害校园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推进警校联系机制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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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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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校园及周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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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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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培训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积极指导、排查、调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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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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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引导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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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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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缔和拆除校园门外侧50米内违章建筑和流动摊点,严禁占道经营、随意张贴、悬挂各类广告牌,着力对校园周边脏、乱、差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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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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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校园及周边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的监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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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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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会同交警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学生用车安全治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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