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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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 | |||||||||||
教育体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考期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设立考点的详细地址、考生人数、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情况等相关信息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沟通。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考前开展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面检查,认真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就餐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大型活动期间和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快速稳妥处置发生的疑似或确定的食物中毒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