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卫计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动物防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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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0号) | |||||||||||||||
某养殖场饲养的家禽群体发病并大量死亡,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报县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开展扑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等防疫措施的技术指导;县卫生和计生局组织对相关人群进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畜的监测,并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人员防护技术指导;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暂停活禽交易专项监管;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疫区范围内居民生活救济等工作;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做好禽产品等肉食品供应,紧急调度职责范围内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周边其他公共场所的巡查,发现丢弃的病死禽及其产品,及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