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 | |||||||||
| |||||||||
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五条 | |||||||||
国土局接获举报在某地有一个非法买卖古生物化石谋利的集团,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以联合执法。公安部门、海关部门在海关查获大量古生物化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严密监控古生物化石非法买卖行为。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对依法没收的古生物化石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30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