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由华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2、监督检查内容

是否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是否遵守有关人力资源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用人单位或者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护;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及工作运行情况;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社会信誉及台账建设情况等。

3、监督检查方式

上门实地监督检查或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4、监督检查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2)就监督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3)要求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说明;  

(4)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证据;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5、监督检查程序

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绩效考核和接到投诉、举报上门实地监督检查,要求有关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发现被许可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6、监督检查处理

(1) 违反《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介绍服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用人单位违反《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或者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违反《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或者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或者以人力资源服务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