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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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力字〔1992〕27号) | |||||||||
接群众举报,某企业存在强迫童工劳动的违法行为,该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解救了被强迫劳动的5名童工,将情况通报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对该企业强迫童工劳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工商部门决定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 | |||||||||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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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劳力字〔1992〕27号) | |||||||||
接群众举报,某企业存在强迫童工劳动的违法行为,该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解救了被强迫劳动的5名童工,将情况通报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对该企业强迫童工劳动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工商部门决定吊销该企业营业执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