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移民局)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1、监督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及投资收益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移民资金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3、监督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财务资料和项目资料、随机抽查项目并现场查看、走访当地移民等方式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查;县移民局进行抽查,必要时聘请审计事务所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5、监督检查程序
(1)拟定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方案;(2)下发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通知,乡镇做好迎检准备;(3)开展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4)汇总检查情况并出具检查报告和整改通知;(5)有关单位对照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6)查看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6、监督检查处理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如问题较为严重,及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依法追求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