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政府办(金融办)

提供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县级审核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营业场所变更及部分股权转让等事项进行初审。

公安局

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凭省金融办或市金融办相关批复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工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7号);《关于完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金发〔2014〕28号);《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内部工作指引》(湘政金发〔2014〕29号)。
   
以小额贷款公司地址变更为例,政府办(金融办)负责公司变更审批初审工作;工商局凭省市金融办批复文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