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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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2010年第3号令);《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0〕66号) | |||||||
以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变更为例,政府办(金融办)负责公司相关变更审批初审工作;工商局凭省市金融办批复文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 |||||||
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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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2010年第3号令);《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0〕66号) | |||||||
以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变更为例,政府办(金融办)负责公司相关变更审批初审工作;工商局凭省市金融办批复文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