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户籍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政府办(外侨办)

指导华侨回国定居的办理工作。

政府办(民宗局)

指导民族宗教部门实施公民民族成分的确认、变更,以及在我县三年以上外县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及时间的确认与备案。

公安局

负责公民户籍管理、人口统计、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和应用、征兵政治考核、边境地区通行证签发,组织开展有关人口管理专项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 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