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1、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湖南省范围内合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两套以内的;
2、职工家庭在本省范围内依法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职工家庭偿还在本省范围内合法购房贷款本息的;
4、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
5、职工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8、职工出境定居的;
9、职工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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