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xsccyfwzx/2022-1944976
- 发布机构:县蔬菜产业服务中心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30
- 公开日期:2022-05-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指导思想
以《关于加快华容芥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华容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华容县酸菜“土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为抓手,全面推动芥菜行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重点
禁止土窖腌制。
对已完成腌制的土窖,落实“四对一”监管责任(即一个腌制池由一名乡镇监管人员、一名市监人员、一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人员和一名村级监管人员共同监管),并做到起菜一窖、填平一窖,至2024年9月底前全面规范回填。不允许新增土窖。
推进标准腌制池建设。
以加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企业为主体,新建标准腌制池30万立方米以上,2022年建设16万立方米、2023年建设10万立方米、2024年建设4万立方米(2023年、2024年建设任务根据需求动态调整),到2024年末,全面实现商品化腌制菜标准化腌制。
1.建池原则:合理布局。县域内加工企业和国有企业原则上采用工厂化集中建设的方式建池;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用相对集中方式建池,原则上一个标准种植基地或一个村(社区)按照种植规模可选择1-3个建池点。规范建池。企业集中建池点规模不少于5000立方米,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池点规模不少于1000立方米。环保及安全设施配套。标准池体及配套均符合环保要求,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将生产废水治理到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严格有限空间操作规程、实现工艺可视管理等措施。
2.申报审批程序:建池申报。国有企业和加工企业向县芥菜标准腌制池建设工作专班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向属地乡镇申请,由属地乡镇审核后向县工作专班统一申报。建池审批。由工作专班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进行联合审批。
扶持政策
1.支持建设原料基地。
县财政对繁育和推广给予适度奖补;整合相关涉农项目,支持加工企业流转土地、自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2.支持标准腌制池建设。
对2022年、2023年、2024年建设的标准腌制池分别按400元/立方米、300元/立方米、200元/立方米标准予以补贴。
3.支持芥菜种植保险。
支持保险公司对全县芥菜种植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财政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4.支持品牌建设。
对新获得国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由县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产品新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
5.支持标准体系建设。
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单位的行业协会和企业,按参与贡献度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6.支持企业融资贴息。
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或年缴税达300万元的项目,入园三年内或扩大规模生产的两年内实行贷款贴息,同一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且创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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