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xtrzfwzx/2023-2146993
- 发布机构:县投融资服务中心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16
- 公开日期:2023-0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省国资委解读《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意见》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做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国有资产要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务院国资委于2019年1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用2-3年时间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体系,四川等地已相继出台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政策性文件。近年来,我省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级国资委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指导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全省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加快推动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在广泛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
二、总体考虑
《意见》起草主要坚持如下原则:一是纵向到底,加强
对14个市州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制度覆盖省市县;二是横向到边,实现监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三是省市县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协同联动,共同推进国资监管职能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四是始终坚持结合我省国资国企工作实际,确保推进举措务实管用。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分三个部分。一是提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系统推动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履行出资人、国资监管和党的建设职责。在全省国资系统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形成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和国资工作一盘棋。二是明确十项重点任务:1.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国有企业都应明确承担国资监管职责的机构。国资监管机构应明确职责定位、界定监管范围、健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实现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坚持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坚持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3.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坚持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原则。4.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制度建设更多适用于全省国资系统。5.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构建全省国有资本改革发展的规划体系。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市场化经营机制转变。7.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健全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统计、综合评价和经济运行分析,健全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对企业风险的监测管控。8.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效能。加快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工作闭环。9.促进国资国企开放合作。加强央地、省市县之间的国资国企对接合作,促进省内国资国企资源共享、业务协调、创新发展。10.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国资监管专业队伍建设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三是构建三大工作机制:1.构建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2.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各市州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的例行监督和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3.完善指导协调机制。加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之间交流,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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