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xtrzfwzx/2023-2146080
- 发布机构:县投融资服务中心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9-15
- 公开日期:2023-09-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估
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国资监管机构,机关各科室:
现将《岳阳市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国资委
2023年8月22日
岳阳市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激发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活力动力,提升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成效,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第二条 评估评价对象:全市各县市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未单设国资监管部门的,评估评价其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 评估评价周期:分年度开展评估评价。年度评估评价工作原则上当年12月底完成。
第四条 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
第二章 评估评价内容
第五条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评估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关决策部署的情况。
第六条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相融合,统筹谋划国企党建、统战、意识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情况等。
第七条 推动构建国资监管体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履行出资人、国资监管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优化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情况等。
第八条 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县区国资监管机构推进国有资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促进资源整合和产权有序有效转移,推动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财税贡献等指标提升情况等。
第九条 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监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优化资产债务结构,严控带息债务过快增长情况等。
第十条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平台公司分类转型,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情况等。
第十一条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推进企业内控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所属监管企业强化法律风险、投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等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防范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情况等。
第十二条 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督促指导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等。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评估评价工作在市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组成考核评价小组,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具体实施,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四条 市国资委每年根据本办法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年度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评分表》,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估内容制定评估指标,并由市国资委向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通报结果。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应按要求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于当年12月15日前向市国资委书面报送自评报告、自我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评估评价工作,自评工作力求客观全面、证据充分。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对各自提供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材料需以正式文件方式报送。
第十七条 市国资委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形成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年度初步评价意见,提出评价结果建议。市国资委党委审定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价意见和评价结果。
第十八条 向各县市区国资委反馈评价意见和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十九条 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根据评估评价反馈意见进行问题整改。市国资委将整改举措及成效作为下一年度评估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评估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二十条 按照排序评优原则,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结果按得分的高低排名,取得分前六名的单位评为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到位。市国资委将依据评价结果,开展工作交流,并将评价结果提供给市委市政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断提升。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结合评估评价结果,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2023年度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科室 |
|
1 |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4分) |
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情况 |
2 |
党委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指导监管企业开展学习宣贯。 |
党建科 |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国资委工作要求情况 |
2 |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国资委工作要求。 |
||||
2 |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10分) |
开展所属监管一级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情况 |
2 |
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制定并落实党建工作考核相关制度,将统战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落实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 |
党建科 |
|
推进所属监管一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情况 |
2 |
按照职责权限落实“一肩挑”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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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有机融合情况 |
2 |
指导企业根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职能细化职责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四同步”“四对接”等要求。 |
||||
2 |
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10分) |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
2 |
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清廉国资”建设;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
党建科 |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动“三支队伍”建设情况 |
2 |
统筹推进企业家队伍、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队伍、工匠和技能人才队伍“三支队伍”建设。 |
人事科 |
|||
3 |
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情况(12分) |
成立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相关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推进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实施方案情况 |
2 |
成立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相关工作机构;形成相关工作方案。 |
企改科 |
|
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及全面履行三项基本职能情况 |
4 |
区县(市)有明确的国资监管部门,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企业党的建设职责。 |
||||
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情况 |
3 |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
企改科 |
|||
促进国资国企开放合作 |
3 |
加强央地、省地、市地合作,推动省市县国有企业与央企、省企、市企合作项目落地、落实,协助解决困难问题。 |
资财科 |
|||
4 |
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情况(26分) |
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 |
5 |
制定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加强企业价值创造体系能力建设。 |
企改科 |
|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
4 |
推进服务全市打造九大优势产业链相关工作。结合市县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国有资本合理布局。 |
企改科 |
|||
4 |
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情况(26分) |
发展战略暨““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修编情况 |
5 |
按规划完成序时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修编工作。 |
企改科 |
|
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
8 |
收入、效益指标同比增长情况;监管企业整体盈利情况。 |
资财科 |
|||
科技创新投入 |
2 |
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县市区国资平均水平。 |
企改科、业考科 |
|||
促进产品创新强基推广应用 |
2 |
参与五首等创新产品和优势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
企改科 |
|||
5 |
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情况(23分) |
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情况 |
2 |
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及时录入国有产权登记数据,完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落实“三资”工作,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
产权科 |
|
债券管理工作情况 |
2 |
开展债券生命周期管理(债券发行、存续管理),建立债券管理台账,形成债券定期调度分析、重大风险报告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券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产权科 |
|||
国资监管机构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及公司章程中明确授权放权情况 |
1 |
制定并落实“两项清单”。 |
企改科 |
|||
1 |
指导所属监管企业修订公司章程。 |
法规科 |
||||
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情况 |
2 |
建立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法规科 |
|||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用于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比例 |
2 |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用于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比例情况 |
资财科 |
|||
5 |
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情况(23分) |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全覆盖 |
2 |
所属企业制定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专门制度,明确违规投资责任追究职能机构,实现职能全覆盖并配备专职责任追究工作人员。 |
监督科 |
|
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情况 |
5 |
建立健全所属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薪酬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
考核科 |
|||
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 |
3 |
按要求定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和企业财务快报数据,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全级次。 |
资财科 |
|||
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项目建设 |
2 |
按要求推进本地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重点做好“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支出动态监测、监督追责、企业组织架构、财务、产权、投资等应用系统建设,按时向市国资委报送相关数据。 |
综合科 |
|||
加强政务信息报送 |
1 |
完成政务信息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向市国资委网站投稿。 |
综合科 |
|||
6 |
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10分) |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展情况 |
8 |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多措并举,着力抓好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 |
企改科 |
|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
2 |
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出资人(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职责范围清晰,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深化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 |
企改科、人事科 |
|||
7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 (12分) |
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
4 |
依据岳国资〔2022〕300号文件,建立切合县市区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加强合规管理制度培训和合规文化建设。 |
法规科 |
|
加强地方国资法治建设和培训工作 |
3 |
依据岳国资法规〔2022〕49号文件,督促监管企业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并及时报送地方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大型企业设置专门法务工作部门并配备专职总法律顾问,中小型企业根据需要可设立法务工作部门或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务等岗位人员年度专业培训。 |
||||
加强合规性审查工作 |
2 |
确立对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大额采购销售、大额资金管理等经营管理行为开展合规审查的必经程序,并予以贯彻落实。 |
||||
推进企业内控体系建设 |
3 |
建立对监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抽查评价工作;监管企业在投资决策、资本运营、财务管理、国有资产交易、境外风险防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全年无违规投资经营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重大债务问题 |
监督科 |
|||
8 |
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工作情况 (3分) |
督促指导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等 |
2 |
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 |
考核科 |
|
1 |
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企改科 |
注:1.评估评价总分100分; 2.此表作为各县市区2023年度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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