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45/2018-1411935
- 发布机构:供销联社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8-28
- 公开日期:2018-08-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主要职能
华容县供销合作社联社现设有办公室、信访室、合作指导股、经贸股、财务股、人事股、综治安全股、资产管理股、工会等九个股室。主要职能:一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供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研究制定全县供销事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三是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日用品生产经营等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积极领办各类综合服务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供销联社机关,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27.56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总支出427.56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2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5.2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2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5万元,比上年增加776.67%。其他支出36.06万元,比上年减少62.8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27.56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27.56万元,比上年减少15.0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5万元,比上年增加776.67%。其他支出36.06万元,比上年减少62.82%。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5.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5.2%。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27.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52%。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0.5万元,比上年减少97.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5.2%。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5万元,比上年增加776.67%。其他支出36.06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27.06万元,比上年增加10.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12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商品和服务支出69.15万元,比上年增加12.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73万元,比上年减少33.8%。其他支出36.06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项目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97.5%。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比上年减少87.5%。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0.4万元,公务接待148批次1758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6.28万元,华容县供销合作社联社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华容县供销合作社联社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社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华容县供销合作社联社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社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2017年,我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服务发展成效明显,支农力度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务管理日趋规范,党建工作全面加强,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事务。_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_
赠与:反映对国内、外政府、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附件:2017年度华容县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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