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45/2017-1147563
- 发布机构:供销联社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02
- 公开日期:2017-06-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较为突出的一些陈规陋俗问题,切实纠正不良风气,弘扬新风正气,努力营造县社良好的工作氛围,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婚丧嫁娶”、人情宴请中的十个方面的不良行为:
(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不及时、隐瞒谎报操办事宜。
(二)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人情宴;
(三)化整为零,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设宴请客以及宴请人数情况;
(四)使用车辆规模情况(车辆不超过8辆);
(五)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人情宴相关费用情况;
(六)收受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礼品、礼金(单位统一安排丧事正常悼念送花圈、挽联除外)情况;
(七)干扰和妨碍生产、生活、工作、交通等正常秩序情况;
(八)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生日、升迁、升学、做寿、参军、工作变动等其他喜庆事宜情况;
(九)执行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情况;
(十)事后3日内向单位纪委上交未能拒收的钱物情况。
除此之外,对于求神拜佛、算命看相、打卦占卜、风水开运等封建迷信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组织调查摸底,进行严格监管和问责。
二、目标任务
以“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为目的,引导党员干部更新观念,摒弃陈规陋俗,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新风尚。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群众满意率达70%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相关制度得到完善,健全长效机制,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从而实现正党风、带政风、淳民风的目的。
三、工作步骤
1、组织专题学习。6月上旬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湖南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阳市殡葬管理规定》《岳阳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三项规定》和市、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机关干部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
2、制订整治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可行的“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突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期间,要通过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效果;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支持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4、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立足根本,注重源头,每月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广泛听取机关干部的意见建议,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方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县社的专项整治推进工作,由纪委牵头负责,其它股室做好相关协助配合工作。
(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倡导新风正气。
(二)县社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领导、明确任务职责、直接主抓、推动落实。
(三)纪委按照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陋习、刹歪风、树新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提上议事日常。在专项整治中,要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德一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任蔡远惠任副组长、纪委书记罗勇、工会主席刘清华、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烈为成员的“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张烈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规范婚丧事宜办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办公室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供销网等平台,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三项规定以及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和正反典型,引导机关干部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对违反规定的反面典型要加大曝光力度,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领导干部带头。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抵制婚丧陋习、人情歪风和封建迷信活动,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承诺书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社党委和纪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党员干部违反“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一律收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人所分管的股室干部违反相关规定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对分管负责人予以问责,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确保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附:承诺书
华容县供销联社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活动承 诺 书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特向县社党委作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一是坚决做到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不搭建彩虹门,严格控制宴请人数和规模,不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下同)以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价值)不得超过100元,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礼金和礼品。
二是坚决做到不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超规模动用车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在县城规划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方搭棚设拱。
三是坚决做到在操办婚礼一周前向县社纪委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单方举办婚宴不得超过2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一周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四是严格遵守《岳阳市殡葬管理规定》,操办丧事时间不超过3天,充气拱门不超过1个,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燃放烟花鞭炮,不搭台唱戏、舞龙耍狮、不抛撒纸钱、不串街漫游,并于事后一周内向县社纪委报告实际情况。
五是坚决做到除婚丧嫁娶外,其他喜庆事宜一律不办。教育和监督直系亲属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标准。
如违反县委、县政府关于“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本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 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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