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45/2013-1147539
- 发布机构:供销联社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3-28
- 公开日期:2013-03-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供销社职能配置说明
一、现有主要职能
(一)协调服务职能
1、按照政府授权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2、协调有关部门关系,指导全县的农产品、生产资料、日用品为主的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发挥群体优势,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围绕“三农”的需要,组织、实施、协调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网络建设。
(二)其他职能
4、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供销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社章》。
5、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6、对供销社的社有资产行使主管职能,并按照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8、组织全县供销社干部职工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农民开展各类生产技术培训。
二、自2002年“三定”以来新增职能
9、引导和组织全县农民及下岗职工重点发展“农林牧副渔生产养殖、农资服务、农产品加工等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及集经济、文化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社。
10、牵头组建和大力发展全县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并进行协调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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