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64/2022-2007226
- 发布机构:县广播电视台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07
- 公开日期:2022-11-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出台背景
2018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召开推进全国智慧广电建设现场会,并出台《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要求统筹做好智慧广电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切实把智慧广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四届中阿广播电视合作论坛的贺信中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时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重要指示以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视听生活新期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等文件部署,结合湖南实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研究出台了《湖南省促进“智慧广电”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总体框架下,根据我省广播电视发展现状,就构建我省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传播网络、服务生态、安全监管等四大体系分别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和落实意见,便于推动工作落实。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以推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主线,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湖南广播电视在内容制作、分发传播、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智慧化发展协同推进,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广电新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集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教育培训、智能家居等于一体的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
(二)明确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一是建设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主要包括建设智慧广电融媒体、推进超高清电视发展、提升内容供给能力、建设湖南广电云平台4项任务;二是建设智慧广电传播网络体系,主要包括推进广播电视网络转型升级、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快广电IPv6部署和商用密码应用3项任务;三是建设智慧广电服务生态体系,主要包括建设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5G高新视频多场景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发展新型智能视听终端、实施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4项任务;四是建设智慧广电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智慧广电监测监管系统建设。每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
(三)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做好智慧广电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扶持,要积极推动将智慧广电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三是加强示范引导,要支持全省广电网络升级改造,推动广电5G建设,扶持和鼓励当地有条件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5G、4K、AI、VR等新技术应用示范。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化人才结构,加大智慧广电内容生产、技术研发、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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