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22-1942705
- 发布机构: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26
- 公开日期:2022-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安办发〔2022〕6号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
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安委会、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
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 生。现将《全县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
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全县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
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全县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为有效消除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领 域的事故隐患,根据省、市安委办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宾馆
(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制 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 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深刻汲取省内外有关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按照省、市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安排,及时排查治理我县这一领域安全隐患和有效管控 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 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已投入使用宾馆(酒店)、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 综合体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单位及各经营主体。其中, 宾馆(酒店)指列入住宿业的相关宾馆和酒店,不含纳入农业农 村领域的民宿等类似主体、城市内个人托管或通过网络等方式订 房的民房;仓储基地是指以为其他单位代存储普通货物进行经营 的场所,不含纳入运输场站的相关仓储场所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 营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 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 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 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由于全县范围内没有符合上述检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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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故仓储基地和大型商业综合体 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宾馆(酒店)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华任组长,县安委办主任、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季志刚任副组长,县公安局、消防救 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局、商务粮食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周 游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日常事务的协调督促, 情况的收集汇总,检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筹划、密 切配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 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 的办法进行。
、公安局: 负责宾馆(酒店)生产经营单位治安和日常安 全管理工作。具体为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整顿和规范治安管理,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查处非法违法案件。
2、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宾馆(酒店)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具体为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顿和规范消防技 术防范设施设备,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查 处非法违法案件。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设施设计、 竣工验收进行相关审查和备案(2019年4月前).
3、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宾馆(酒店)生产经营单位内公 共信息标准的监督检查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 管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包括就餐场所从业人员管 理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
围经营,严格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 证行为。
4、应急管理局: 负责宾馆(酒店)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不含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电工、焊工 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的审验工作。
5、住建局: 负责对使用住宅建筑开办的宾馆(酒店)在其 办理完善相关住房使用性质变更手续后,依法为其办理相关产权 登记手续,并对限期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 处;负责宾馆(酒店)旧房、危房质量安全评估审验工作,并对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设施设计、竣工验收进行相关审查 和备案(2019年4月后).
6、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负责宾馆(酒店)燃气和燃气设 施设备安全管理及外墙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拆除违规、违 章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牌。
、商务粮食局: 负责规范各宾馆(酒店)市场管理秩序, 逐步制定完善行业标准、行业规划等工作。
8、文旅广电局: 负责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的安全监 管,做好星级酒店评定和规范管理工作。
9、工信局: 负责宾馆(酒店)的配电、用电和电力设 施安全管理工作。
四、检查方式
县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城市管理、 商务粮食、文旅广电、工信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宾馆(酒店)做 到全覆盖、全方位安全生产检查。章华镇和田家湖生态新区由属 地政府配合检查领导小组分三组实施,其他乡镇(含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按各自行政区域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具体组织实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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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过程中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谁审批、谁负责”及明确的职责分工 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专业类别分别由各 自主管部门负责。
五、检查时间
全县宾馆(酒店)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2022年4月开始,
持续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乡镇(管 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宾馆(酒店)安全生产专项检 查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和检查对象进行动员,摸清检查对象安
全生产状况,建立台账,部署具体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第二阶段(检查和执法阶段,2022年5月1日至7月31日): 在执法检查基础上,严格落实"三个一批"要求(严肃查处一批 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单位,停产停业 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严厉惩处一批不履行安全生产 法定职责的负责人),真正将宾馆(酒店)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 处,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和验收阶段,2022年8月1日至党的二十 大召开前夕).各乡镇(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梳理宾馆
(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制度性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 自职责,总结行之有效做法,形成制度性成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 到当前宾馆(酒店)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开展专项检查刻不容缓。
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统一 谋划、加快推进,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 案,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2、周密部署。各乡镇(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判, 掌握真实情况,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切实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 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积 极配合;要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领域实际,抓住重点、细化要求, 确保检查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要共享信息,加强协作,及时移 送属于其他部门管辖案件和线索。
3、务求实效。各乡镇(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 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补充完善检查标准规范,从严从实从细检查,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并跟踪督促、闭环管理,指导相关 生产经营主体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广 泛宣传安全知识、曝光违法行为,帮助指导宾馆(酒店)不断提 升本质安全水平,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 整改的,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请各乡镇(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一名干部(名单 于5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负责专项检查的联络工作,并于专 项检查行动结束时将工作总结(含重点内容检查表和检查情况汇 总表)报送县安委办。
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联络人: 王良坤,17711608999.
附件: 1.宾馆(酒店)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2.宾馆(酒店)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3.县安委会专项检查组分组安排
附件1
宾馆(酒店)安全生产重点内容检查表
检查对象名称: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单位 |
检查情况 |
遭温 |
合法性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施设计、竣 工验收相关审查、备案(2019年4月前). |
消防救援大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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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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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施设计、竣 工验收相关审查、备案(2019年4月后).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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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
市场监督管 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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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 系 |
是否建立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 制 。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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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 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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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施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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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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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机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 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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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防安全 |
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
消防救援大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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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是 否被封堵、锁闭或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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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和楼梯间是否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是否 有效使用并能连续照明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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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在场所外窗加装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火灾 扑救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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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显著 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等安全提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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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内是否配置应急疏散指示图、禁止卧床吸烟标 志,是否按床位配置疏散逃生面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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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布草间等重点部位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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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消火栓和逃生器材等消防器材 配置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被 圈占、遮挡和损坏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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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在室内、疏散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 电动自行车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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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日常管理制 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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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 否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值守,是否熟悉设备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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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电安全 |
相关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是 否仍在有效期内。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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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布置是否经正规设计。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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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内是否存有与配电无关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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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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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控制分闸,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是否有安全距离或 设隔离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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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是否穿管线保护,临时用电线路是否采取有 效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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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发电机是否符合应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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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梯安全 |
电梯是否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是否按要求检验和维 护保养,是否有合格证和保养记录。 |
市场监督管 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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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内按键是否灵敏,报警电话是否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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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燃气安全 |
是否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 燃气灶具、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
城市综合管 理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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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安装配备燃气泄漏报警仪并定期进行维 护保养、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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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限空间作 业安全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宾馆(酒店)企业是否建立有限 空间作业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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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 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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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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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 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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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是否严格 执行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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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设备、防护用 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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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 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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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有限空间作业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 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 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 安全生产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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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和意见: 口移交对口部门(移交的,则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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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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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移交人员: 年 月 日 |
附件2
填报单位:
宾馆(酒店)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乡镇(管委会)或县直部门)
乡镇(管委会) 或县直部门名 称 |
检查宾馆 (酒店) 单位数量 |
总共发现 问题数量 |
检查对象 投入整改 资金 (万元) |
已整改完成 问题数量 |
行动情况 |
处罚追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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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检 查次数 |
开展专门 检查次数 |
对检查对象 单位行政处 罚情况(次、 万元) |
对检查对象 个人处罚情 况(次、万 元 ) |
对相关主 管部门(人 员)约谈情 况(次) |
查封、责令 停产停业 情况(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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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县安委会专项检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 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商务粮食局、工信局配合, 负责章华镇河东片区及河西片区北街社区、环城社区。
第二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旅广电局、工信局配合,负责 章华镇河西片区(不含北街社区和环城社区).
第三组: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商务粮食局、文旅广电局配合,负责田家 湖生态新区。
以上县安委会专项检查组由牵头单位指派一名副科级干部 担任组长。同时,由各牵头单位分别明确一名专干联系各配合单 位,检查时间由县安委会统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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