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22-1942681
- 发布机构: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28
- 公开日期:2022-04-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全生产风险预警
2022年 第2期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五一”假期临近,为保证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节日期间安全风险进行专题会商研判,特提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社会公众,关注相关风险,做好安全防范。
一、气象灾害风险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最新气象资料分析,五一期间,受高空槽后偏北气流影响,我县天气晴好,最高气温27℃左右,最低气温14~17℃。具体预报如下:
30日:阵雨转多云,北风3级,气温14~18℃;
5月1日:多云,北风3级,气温15~19℃;
5月2日:多云间晴,南风2~3级,气温15~21℃;
5月3日:多云到晴,南风2~3级,气温16~24℃;
5月4日:晴天,南风2~3级,气温17~27℃;
二、防范建议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认真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针对性部署落实管控措施,带队开展安全工作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乡镇(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将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有执法无处罚”行为。各企业要结合各自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班前安全会”“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要亲自抓安全,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1.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应急管理、工信、公安、交通运输、海事、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加大危化企业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落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期外地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典型事故教训,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粮食、城管、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宣教,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如酱菜厂、污水管道)开展地毯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道路(水上)交通领域:交通、交警、高速交警等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外地事故(件)教训,聚焦农村公路、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和旅游包车、长途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大路面见警率,严查“三超一疲劳”、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海事、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加强重点水域、码头及渡口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实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坚决执行“六不发航”规定,严格禁止超员超载、救生设备不齐全的船舶投入营运。
3.建筑施工领域:当前各类工程项目赶进度、赶工期,住建、交通、水利、住房保障、公路建养及相关建设施工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严防高处坠落、倒塌坍塌等事故。
4.消防安全领域:消防等部门要结合当前气温特点、“五一”来临等时段特点,突出抓好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宗教寺庙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群租房、消防挂牌重点单位等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督促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在岗在位,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自查自纠,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坚决防范火灾事故。
5.学生安全领域:教体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宣传防溺水和用电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在辖区溺水隐患点、学生频繁活动的危险水域开展巡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森林防火:进入五月,气温逐步升高,特别是“五一”前期为连晴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林业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控措施,加强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巡查,及时处置情况,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家湖生态新区、高新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迅速启动预案,及时妥善予以处置,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防灾减灾委员会负责人。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0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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