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22-1921203
- 发布机构: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21
- 公开日期:2022-03-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县应急〔2022〕1 号
关于印发《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华容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华容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履行监管职责,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相关政策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分类分级、精准监管”和“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双随机”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推动华容县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全县“一廊二中心”建设、共绘“富美华容”新愿景提供坚实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有计划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做到“三坚决两确保”,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坚决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要任务:
(一)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成本县直接监管执法任务,对本县直接负责的48家重点企业实施年度全覆盖监管执法,各企业每年度检查不少于2次;对172家一般企业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20%,抽查数量不少于35家。
(二)加大重大案件查处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积极推动“行刑衔接”,按要求完成应急管理执法系统上报重大行政处罚案数。
(三)结合华容实际,局政策法规股按照市局有关科室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另编制专门计划。
三、分级分类监管
(一)总体情况:全县共有企业共有244家,其中危化54家、烟花爆竹21家、工贸企业168家、非煤矿山1家。
(二)分类监管:
危化行业(含烟花爆竹):不带储存设施的危化经营企业(含加油站)、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一般企业,其余为重点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为重点企业,其余为一般企业。
工贸行业: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企业为重点企业,其余为一般企业。
近三年发生重伤及亡人事故的企业、上年度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纳入重点企业范围。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且近三年无重伤有亡人事故、上年度未被监管检查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可纳入一般企业范围。
按上述原则,2022年度监管行业划分重点企业72家(危化54家、烟花5家、工贸12家、非煤矿山1家),一般企业172家(烟花零售店16家、工贸企业156家)。
(三)分级监管
纳入县本级计划直接监管的范围:纳入省厅、市局直接监管以外的企业。
2022年度本县直接监管执法任务:重点企业:共48家,其中危化35家,工贸12家、非煤矿山1家。一般企业:共172家,危化烟花16家,工贸156家。
四、 执法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企业取证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中介机构服务情况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等,具体内容根据各行业监管实际、法律和政策规定及上级要求确定。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任务顺利完成。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县局有关股室要从依法履职的高度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危化烟花股、工贸非煤矿山股要按照本计划要求,做好上下衔接,编制专项计划,按季按月分解任务,严格按计划执行落实。
(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规范运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执法。在开展检查前,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并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对现场检查情况要进行客观规范记录,不得以工作检查代替行政检查。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执法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
(三)强化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参照省厅、市局做法,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考评内容,执法大队按照每月一调度分析通报要求,负责做好计划执法落实的监督考核工作,发现未按时按质完成执法计划的,应督促落实;政策法规股要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通过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评选、执法考评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推进公平公正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四)严守纪律,维护执法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严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从政“十个严禁”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自觉树立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纳入市局2022年度直接监管执法企业名单
2.2022年危化烟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3.2022年工贸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附件1:
纳入市局2022年度直接监管执法企业名单
(共24家)
一、危化行业(22家)
1、中石油华容区域加油站(共7家)
2、中石化华容公司区域加油站(共15家)
二、 烟花爆竹批发公司(2家)
1、 华容县腾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2、 华容县惠民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
附件2:
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执法计划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7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6家(中石油7家加油站、中石化15家加油站、华容县腾安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华容县惠民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已由市局列为计划执法对象,我局不再列入)。2021年全县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平稳。
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监管单位35家,一般监管单位16家。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抓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整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对监督检查涉及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的,也要依据职责分工重点对上述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实施检查。对直接执法对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
(二)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自主实施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及频次
按照分类分级实施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由危化烟花股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直接执法对象实施计划执法。全年计划直接监管执法重点监管单位35家(年度全覆盖检查),监管执法检查次数一年不少于2次。
(一)重点监管单位执法安排表
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执法检查 人员 |
1 |
华容县宏发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2次 |
1月和7月 |
廖自强 韩磊 刘志刚 |
2 |
华容县永旺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
2次 |
1月和7月 |
|
3 |
华容县鸿达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2次 |
1月和7月 |
|
4 |
华容县华诚气体有限公司 |
2次 |
1月和7月 |
|
5 |
华容县兴华石化有限公司 |
2次 |
1月和7月 |
|
6 |
华容县华兴石化有限公司 |
2次 |
2月和8月 |
|
7 |
华容县国源石化有限公司 |
2次 |
2月和8月 |
|
8 |
华容县兴鑫石化有限公司 |
2次 |
2月和8月 |
|
9 |
华容县治河渡加油站 |
2次 |
2月和8月 |
|
10 |
华容县胜峰乡跑马岭加油站 |
2次 |
2月和8月 |
|
11 |
华容县富强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2次 |
3月和9月 |
|
12 |
华容县宋家嘴农机加油站 |
2次 |
3月和9月 |
|
13 |
华容县沱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次 |
3月和9月 |
|
14 |
华容县鲇市城乡加油站 |
2次 |
3月和9月 |
|
15 |
华容县隆鑫石化有限公司 |
2次 |
3月和9月 |
|
16 |
华容县万圣加油站 |
2次 |
4月和10月 |
|
17 |
华容县新建加油站 |
2次 |
4月和10月 |
|
18 |
华容县新沙加油站 |
2次 |
4月和10月 |
|
19 |
华容县天子山加油站 |
2次 |
4月和10月 |
廖自强 韩磊 刘志刚 |
20 |
华容县洪兴加油站 |
2次 |
4月和10月 |
|
21 |
华容县景昊加油站 |
2次 |
5月和11月 |
|
22 |
华容县宏旗加油站 |
2次 |
5月和11月 |
|
23 |
华容县建林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2次 |
5月和11月 |
|
24 |
华容县禹山泰安加油站 |
2次 |
5月和11月 |
|
25 |
华容县南山加油站 |
2次 |
5月和11月 |
|
26 |
华容县众诚石化有限公司众诚加油站 |
2次 |
5月和11月 |
|
27 |
华容县插旗禹洲加油站 |
2次 |
6月和12月 |
|
28 |
华容县四门闸加油站 |
2次 |
6月和12月 |
|
29 |
华容县国能石化有限公司注市加油站 |
2次 |
6月和12月 |
|
30 |
华容县幸福乡加油站 |
2次 |
6月和12月 |
|
31 |
华容县幸福乡农机加油站 |
2次 |
6月和12月 |
|
32 |
华容县团洲乡中心加油站 |
2次 |
6月和12月 |
|
33 |
华容县荣祥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2次 |
6月和12月 |
|
34 |
华容县国能普圣堂石化有限公司 |
2次 |
6月和12月 |
|
35 |
华容县金焰商贸有限公司 |
2次 |
6月和12月 |
|
(二)一般单位“双随机”抽查执法安排表
“双随机”抽查安排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局领导确定,执法对象及对应执法人员由危化烟花股抽签随机决定。全年计划直接监管执法一般监管单位16家(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20%),监管执法检查次数一年不少于1次。
序号 |
时间 |
抽查企业数量 |
备注 |
1 |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5家 |
双随机 抽查 |
附件3:
2022年度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日常监管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市局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股室基本情况
负责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现有人员3人,2人有执法证。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县工贸企业168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6家,重点监管企业13家:非煤矿山1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粉尘涉爆企业7家,涉危险化学品企业7家。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四)《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
四、年度任务安排
今年县级计划执法企业13家,双随机抽查40家(详见附件1、2)。
五、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内容:许可证照、人员资格、安全机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警示标识、安全台账、应急救援等。
检查方法: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执法+宣教”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现场演练、询问有关人员的方法进行。县级计划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由县级负责,县级双随机抽查单位的行政处罚实行交办制。
六、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制订现场检查方案,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履行审批手续,做到无审批不检查。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
附件1.2022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股监管执法安排表
附件2.2022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股双随机抽查执法安排
表
附件1
2022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股监管执法
安排表
序号 |
检查单位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执法检查人员 |
1 |
湖南鑫迪泰矿石建材有限公司 |
2次 |
3月和8月 |
李 军 王良坤 |
2 |
湖南海济药业有限公司 |
2次 |
3月和7月 |
|
3 |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2次 |
3月和7月 |
|
4 |
华容县佳创纺织有限公司 |
2次 |
4月和7月 |
|
5 |
湖南科力嘉纺织有限公司 |
2次 |
4月和8月 |
|
6 |
华容县华耀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2次 |
4月和8月 |
|
7 |
湖南科创纺织有限公司 |
2次 |
4月和9月 |
|
8 |
湖南铭阔建材有限公司 |
2次 |
5月和9月 |
|
9 |
岳阳华信人造板有限公司 |
2次 |
5月和10月 |
|
10 |
湖南福尔康医用卫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次 |
5月和10月 |
|
11 |
华容县犇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2次 |
6月和10月 |
|
12 |
华容县柱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2次 |
6月和11月 |
|
13 |
湖南省益和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次 |
6月和11月 |
附件2
2022年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股双随机抽查
执法安排表
序号 |
抽查时间 |
抽查企业数(工贸/家) |
执法检查人员 |
1 |
2月份 |
4 |
李 军 王良坤 |
2 |
3月份 |
4 |
|
3 |
4月份 |
4 |
|
4 |
5月份 |
4 |
|
5 |
6月份 |
4 |
|
6 |
7月份 |
3 |
|
7 |
8月份 |
3 |
|
8 |
9月份 |
3 |
|
9 |
10月份 |
4 |
|
10 |
11月份 |
4 |
|
11 |
12月份 |
3 |
|
工贸共抽查4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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