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17年2月,为继续贯彻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精神,我厅重新印发了《湖南省贯彻国家七部(局)<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2021年5月,我厅启动了此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时效要求。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文件将于2022年2月4日失效,需进行修订。二是法规要求。自2017年以来,国家及我省修订或出台了多部与实验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进行修订。三是改革要求。近年来国家及我省相继推出了“放管服”“证照分离”等重大改革举措,需根据改革精神及有关要求,补齐该文件存在的短板。
二、修订依据
本次修订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主要内容
《湖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共分四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分8条,主要说明了制订该文件的目的、依据、适应范围、实施主体等。第二章申请与审批,分5条,主要规定了申请许可证的条件、提交的材料、许可方式、流程等。第三章管理与监督,分20条,主要规范了许可事前咨询服务、许可有效期及延续、许可后应遵循的管理和年检要求;列明了年检不合格处置措施、许可后的变更、注销、违规处罚情形;完善了信用信息管理等。第四章附则,分1条,明确了文件执行期限等。
四、主要特点
1.对标了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细则》新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科技部《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办法》等制订依据。
2.强化了改革导向。将国家及我省“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精神落实到《实施细则》中,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管理“事前咨询服务”“审批高效便民”“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优化服务机制。
3.增补了有关内容。《实施细则》新增了“许可证变更”、“许可证注销”等审批条款,增加了许可证年检方面的内容,调整完善了管理和监督内容。
4.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环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一是压减了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缩减至现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二是精简了申请材料,《实施细则》中许可证申请材料由6项缩减为3项;三是申请材料实行了“告知承诺制”。
五、重点问题
1.许可证申请事前咨询相关政策怎么进行?
省科技厅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湖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公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业务联系方式等。申请单位如有实验动物管理政策法规、实验动物设施建设布局等方面的咨询需求,可通过“湖南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平台(路径:“湖南一件事一次办”-“部门办”-“省科学技术厅”),在省科技厅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中的“科技政策咨询”项中进行网上咨询。
2.许可证申请方式和流程有哪些?
许可证申请审批实行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办结五个环节;线下实行专家现场评审特别程序(纳入审查环节)。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正补齐材料所需时间和专家现场评审特别程序时限27个工作日不计在内)作出准予湖南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湖南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
3.许可证年检是什么时间内进行?
省科技厅每年对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组织年检。年检于每年3月份进行,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年检采取“线上审查+年度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相结合的方式。
4.开展委托动物实验有何要求?
取得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接受外单位或个人委托动物实验时,应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并存档备查。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必须与协议同时运用,方可作为实验结论合法性的有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