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8-1302639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1-08
- 公开日期:2018-01-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我局将政务公开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并拿出一定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健全制度建设
1、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九项公开内容:1、机构设置,主要包括:司法局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情况。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政策及解读、本级政府文件。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重点工程计划等。4、人事信息,主要包括:本机构主要人事任免等。5、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级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6、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本单位重点工作情况等。7、通知公告,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及本单位发出的公告信息等。8、信息公开指南,主要包括: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及信息公开的范围。9、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上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以及下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3、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4、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5、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6、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三)规范信息发布
1、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组配内容进行核查,对组配错误的进行调整及更新。
2、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
3、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县的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4、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
3、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4、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整改措施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2、精简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工作,以更好地把握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
3、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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