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26-2377099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5-11
- 公开日期:2026-05-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司法局
关于对华容县三封寺镇三封寺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情况的公示
为严格规范“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牵头开展辖区内全国示范村(社区)初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具体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称号:
1.村级组织、社区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村级组织、社区组织成员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的,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
3.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严重刑事犯罪、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公共安全事件以及发生涉黑涉恶涉邪教案件的;
4.发生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村级组织、社区组织决策违背群众意愿,工作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
6.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村(社区)被合并、拆分或整体征拆、重建的,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二、初核结果
经全面核查,华容县三封寺镇三封寺社区未出现复核标准中规定的应当撤销或注销称号的情形,符合称号保留条件,拟继续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公示期: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华容县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0-3070113
联系地址:华容县章华镇港东南路110号
华容县司法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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