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20-1777995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9-01
- 公开日期:2020-09-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 2020年 5 月 28 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整合我国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我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七十年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认真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对于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面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做好学习培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的宣传学习工作。要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的课程体系,采取邀请法学专家举办民法典专题报告会等方式,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讲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各普法责任单位要组织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开展民法典的集中培训学习。
(二)抓好集中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排演法治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民法典,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的内容融入社会,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加强日常宣传。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是一个长期过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设施,以及“村村响”广播、法治文化阵地等宣
传载体,开展民法典的日常宣传活动。要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
(四)开展以案释法。要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以案释法主体作用,充分运用庭审直播、庭审进街道、法官检察官进社区等形式,在司法、执法和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中为群众释法说理,在提供法律服务中宣传民法典。
(五)做好媒体宣传。各宣传媒体要把握宣传规律和群众需求,坚持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政府和社会相结合,策划落实好民法典宣传项目。华容电视台、华容手机台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以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栏专版、播放法治公益广告作品等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列入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二)确保工作实效。民法典实施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集中宣传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认真梳理和积极践行民法典中与行政法有关的规范,确保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三)纳入年终考核。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已列入全县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评估的内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工作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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