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8-144328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16
- 公开日期:2018-11-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增强全县国家机关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省、市要求,对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撰写总结。请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2018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华法治办发3号)、《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华法治办发4号)和各自年初制定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全面自查,是否建立制度、是否报送了“以案释法”案例、是否公示了普法责任清单、普及宣传了哪些法律法规、是否按照清单内容按时按质完成普法任务、取得何种效果,形成总结,纸质盖章后报送至县委法治办,电子版发邮箱。
2、收集整理资料。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过程中相关的文件、照片、视频、宣传资料等按时间顺序整理好,建立文件夹,报送至县委法治办。
3、更换“法治宣传一条街”宣传栏内容。杏花村东路“法治宣传一条街”建成开放一年来,深受市民好评。按照定期更新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对照各自的普法责任清单,于19日(下周一)前将新的宣传内容报送至县委法治办(仅需电子版),可选取法律知识问答、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漫画或普法动态等多种形式,要求提供文字及图片,图片要清晰、主题明确,以图片说明命名。县委法治办将根据各单位的上报内容,统一设计、制作,更换展板内容。
以上工作将作为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的重要打分依据,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联系人:方琼 联系方式:3070112
内容发送至邮箱:61027422@qq.com
中共华容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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