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8-1349768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5-10
- 公开日期:2018-05-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总则
1.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市委法治岳阳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岳法治发〔2017〕 1号)和县委法治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华法治办发〔2018〕3号,制定本办法。
2.考核工作在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法治办具体组织实施。
3.没有执法权限的单位、部门不考核本办法涉及的执法条款。
二、考评对象
1.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
2.司法机关;
3.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有普法任务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三、考评内容
(一)组织保障。
1.成立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县委法治办备案。
2.党组(党委)每年听取一次以上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开展。
3.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基础工作。
1.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按要求报送县委法治办备案。
2.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
3.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4.按时完成县委法治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三)系统内普法
1.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年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2.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
4.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或参与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各类学法活动,专题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5.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
6.加强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的特点,设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部门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内容,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宣传室或法治宣传橱窗。
(四)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
1.健全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制度,建立完善司法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机制。把普法贯穿司(执)法全过程。
2.全面推进执法、司法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裁判文书和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裁判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
3.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国家安全部门和保密部门视情况公开。
4.每年按时将本单位“以案释法”案例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按照格式要求报至县委法治办,全年不少于4个(每季度第三个月2号前报送,邮箱:61027422@qq.com)。
(五)面向社会普法。
1.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执法、司法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制度。
2.在单位部门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积极向“法治华容”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华容手机台设置的“以案释法”栏目投稿,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在窗口单位、户外宣传平台设置专门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普法宣传。
3.按要求及时编辑、提供涉及本行业、部门专业法学习资料(读本)。
4.每年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其中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是规定项目)。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要,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
四、考评方式和程序
1.考评方式。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群众测评等形式进行。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工作实绩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等方法。
2.考评程序。
(1)任务申报。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2018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点》,确定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不少于两部法律法规)报送县委法治办。
(2)日常考评。各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评估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县委法治办。县委法治办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按期监测,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阶段性督查。
(3)自查自评。各责任主体单位在年终对本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计分,并将计分情况及评分依据报送县委法治办。
(4)年终考评。12月中旬,县委法治办牵头组成年终考评检查复核组,对各责任主体单位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复审。适时到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
(5)结果审定。县委法治办将考评结果报送县委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评结果分类及运用
1.考评等级。考评等级按先进、合格、不合格分类。
凡考评分在额定总分60%以上的,为合格单位;排名在前10位的,确定为先进单位;考评分在额定总分60%以下,或者被“一票否决”的,确定为不合格单位。
2.考评结果的运用。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年度绩效考评和综治考评的分值。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全县综治考评和法治单位创建考评的重要依据,并通报各单位。
附件:
1.《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
评分细则》
2.《县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
3.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治宣传案例文档格式
附件1
2018年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评 项目 |
分值 |
计 分 办 法 |
组织 保障 |
10分 |
1.成立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计3分。 2.党委(党组)会议每年专题议普法工作1次以上,计3分。 3.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计4分。 |
基础 工作 |
10分 |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按要求报送县委法治办,计3分。 2.及时将普法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县委法治办备案,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规范,有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计3分。 3.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落地,计2分。 4.按时完成县委法治办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计2分。 |
系统 内普法 |
28分 |
1.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集中法治培训不少于4次,计4分。 2.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网上个人信息录入率、学时率、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计8分。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庭审旁听和出庭应诉制度,计6分。 4.按时报送普法责任清单,计4分。 5.年度无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计6分。 |
管理和 服务对 象普法 |
23分 |
1.健全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制度,建立完善司法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机制,把普法贯彻司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计5分。 2.全面推进司法、执法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司法、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裁判文书和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形外,所有裁判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一律依法公开,计10分。 3.每季度按时向县委法治办报送典型案例1个,全年不少于4个,计8分。 |
面向 社会 普法 |
29分 |
1.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计5分。 2.本单位部门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向“法治华容”微信公众号或今日华容手机台“以案释法”栏目投稿,计10分。 3.在窗口单位、户外宣传平台设置专门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普法宣传,计5分。 4.每年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计5分。 5.按要求及时编辑、提供涉及本行业、部门专业法学习资料,计4分。 |
注:此考核办法的100分,年底按比例折算,计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附件2
县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主体单位
县发改局 |
县政府办(外侨办、金融办、法制办) |
县安监局 |
县工信局 |
县住建局 |
县统计局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档案局 |
县科技局(地震办、知识产权局) |
县水利局 |
县信访局 |
县科协 |
县农业局 |
县环保局 |
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 |
县林业局 |
县人防办 |
县公安局 |
县商务粮食局 |
县气象局 |
县消防支队 |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县委610办公室 |
县纪委(监察局) |
县卫计局 |
县人民法院 |
县保密局 |
县审计局 |
县人民检察院 |
县民政局 |
县统战部(台办、民宗局) |
县总工会 |
县财政局 |
县公用资产管理中心 |
县妇联 |
县司法局 |
县国税局 |
团县委 |
县人社局 |
县地税局 |
县残联 |
县国土资源局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附件3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法治宣传案例文档格式
(以案释法案例文档格式)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案例报送单位: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司: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例标题(要体现所涉重点法律问题)
【案情简介】(200字左右)
【调查与处理】(200字左右)
【法律分析】(2000字左右)
【典型意义】(600字左右)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文档格式)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举办单位:
普法对象:
普法活动形式:
普法活动日期: 年 月 日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治宣传、宪法宣传、教育、普法、主题、活动、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例标题
【活动概况】(400字以内)
【重点宣传内容】(2000字以内)
【活动特点和效果】(6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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